2018.1.4 20:00 01ta阅读 by 侯贺杰.中国


我是一名技术爱好者,这几年陆续申请了10余项专利(尚未授权),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 对于个人来说专利申请费也是一种技术创新和推广的负担,虽然国家有优惠政策,但是也有各种限制,同时当申请的专利多了时负担会更重。
  2. 一个本来很简单的创新方案如果说出来大家都很容易理解,但是如果要写成书面专利申请却可能变得很复杂、累赘、充满漏洞,最主要的是可能会浪费大量时间、资源在可能无用的东西上。
  3. 有时一些很小的创意也是希望能传播开为社会创造价值,但如果按申请专利流程来看就会变得很复杂,成本也会很高。
  4. 目前专利申请的流程、方式已经远远跟不上技术发展的速度,我们提出新的技术是希望快速普及应用同时给创新者带来收益,但如果走专利流程一圈下来可能早就淘汰了。
  5. 现有专利授权制度中审查员的主观意向对结果的影响很大。

专利申请改革建议:

将专利申请由目前的审查核准制变为备案制。备案制相当于对技术创新仅作登记备案,官方作用由审查方(事实上审查有时候充当着技术到市场的阻力)变为技术产生应用价值时冲突的协调方(即当技术发明者与应用方产生实质冲突难协调时官方才酌情介入)。

改革益处:

  1. 大幅减小国家专利审查的负担。
  2. 大幅提高技术创新人员公开新技术的意愿,减小阻力。
  3. 大幅缩短技术创新与市场的对接时间。
  4. 大幅减小技术创新人员应付社会形式的成本(这可能是很多技术人员不擅长的)。
  5. 大幅提高技术创新人员在提出新技术后直接将其转化为实际应用或推介给相关使用方的积极性,减小阻力。
  6. 审查制度是对技术创新到市场应用的阻力,目前的专利收费制度也是在给技术创新人员增加负担。而备案制度使技术创新人员可以积极的把精力、资源用于推广应用,只有在与应用方产生难于协调的冲突时官方才酌情介入,此时即使收费也会变成对已产生经济效益的应用方进行收费,实质变成收创新税,同时也是在帮技术创新人获得合理的经济收益,给其鼓励与支持。
  7. 可使更多的技术型人才相信创新可以带来效益且阻力较小而愿意投入到创新工作中去。

改革可行性:

现有计算机技术已支持实行技术创新备案制,特别是网络的普及、存储成本的极大降低和搜索技术的大幅提高。

附,个人申请的部分专利:

  • 图文支付交易系统-----一种明文显示收款账户账号的方案,替代二维码,并适用各支付机构包括银行等,且各机构间互通。
  • 一种精细化智能交通管理的方法及其系统-----采用新技术改变车船税、车险等的计费方式,并可随时针对各路段各车型调整道理使用费用,提供城市交通精细化解决方案,减小堵车、降低汽车污染、实行道路管制等。
  • 可传递精简真实实时表情及形体信息的网络社交系统
  • 语音文字互通通信系统
  • 方向盘刹车和油门控制装置
  • 远程翻译及其计费系统
  • 汽车激光示位装置
  • 具直接交易功能的搜索引擎
  • 社交网络交互意愿度
  • 8字型跑道
  • 通信分级提醒
  • 基于来电的互联网身份认证
  • IO包
  • 。。。。。。

其实在这些申请中,很多是只要一点即通的,但是算创新吗?也有些是我希望快速普及产生社会价值的而对个人经济收益反而不是过分注重所以想言简意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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